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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和2009年度“山东省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0-3-9

 
 
 
鲁绿办发〔2010〕1号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大力推进绿色山东和生态省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绿化评比表彰办法》(鲁绿办发〔2007〕4号)规定,省绿化委员会决定开展“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和2009年度“山东省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和“山东省绿化奖章”评比表彰活动,是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性,鼓励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参加全国评比必备的条件,对于共建绿色家园,弘扬生态文明,促进全省现代林业发展,加快绿色山东和生态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掀起争创先进热潮,加快推动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程序
  “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 每两年评选一次,实行申报制。“山东省绿化奖章”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名额分配制和逐级评选推荐制。各市和部门(系统)要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和范围
  “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和“山东省绿化奖章”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绿化模范县(市)的评选范围为全省县一级的县(市、区),每个市原则限报1个。绿化模范单位的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个市和部门(系统)申报不超过2个。绿化奖章由各市和部门(系统)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评选推荐。已获得过“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县(市、区)和单位不再参加评选申报,已获得过“全国绿化奖章”和“山东省绿化奖章”的个人不再参加评选推荐。
  (二)绿化模范县、模范单位的评选程序
  1.参加“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评选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单位,首先要进行自查,确认各方面符合条件后,向市绿化委员会、部门(系统)写出申报报告,并附乙级资质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对各项指标的鉴定说明书。
  2.各市绿委办、各部门(系统)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检查,对每个县(市、区)和单位写出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的组织领导、方法、各项绿化指标达标情况、检查结果和总体评价等,并附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和量化评分表。市绿委、部门(系统)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市级或部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3.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各部门(系统)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或抽查。确认合格的,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绿化委员会进行表彰。
  (三)绿化奖章的评选程序
  各市和部门(系统)要按照“山东省绿化奖章”的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逐级进行选拔推荐。确认符合条件的,要在一定范围内(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或本地区)张榜公示或在相应报刊、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要优先考虑长期在国土绿化第一线和基层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志,要推荐一定数额的工人、农民、女同志。对绿化建设成果显著的厂矿企业、科研、教育、宣传等单位,以及在社会上对绿化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有广泛影响的人士要纳入评选范围,积极推荐上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市、各部门(系统)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确认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三、对推荐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市绿化委员会或部门(系统)关于申报“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和申报的县(市、区)、单位名单,并附对申报的县(市、区)、单位的检查报告、量化评分表(见附件8)和公示证明材料。
  2.县(市、区)、单位的申请报告(2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县(市、区)、单位发展概况、绿化机构人员状况、各项绿化指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群众性绿化活动等,并附曾获得过市级以上绿化方面表彰的相应荣誉证书复印件,展示县(市、区)、单位绿化建设成就和风貌的DVD光盘及其解说词,乙级资质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对各项指标的鉴定说明书。
  3.有关表格:
  (1)申报县(市、区)填报“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市)申报表”(见附件4)和绿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2)申报单位填报“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6)。
  以上材料一式5份,务必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送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推荐“山东省绿化奖章”应提交的材料
  1.市绿化委员会或部门(系统)的推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选推荐工作开展情况、推荐人员名单和公示情况说明。
  2.山东省绿化奖章推荐审批表(见附件7)。
  3.被推荐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一式3份务必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凡未按时报送推荐申报材料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参加评选。
  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邮编:250014
  联系人:马 晋    联系电话:0531-88562503
  邮箱:zlcmajin@163.com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鲁绿办发〔2010〕1号(附件).doc
信息来源: 省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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