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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09年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和珍稀树种培育基地建设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的通知
2010-1-4

 
 
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滨州、聊城市林业局:
  你市的临朐沂山林场、莘县马西林场、沂源毫山林场、原山林场、莱芜马鞍山林场、金乡白洼林场分别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2009年全国重点生态公益林中幼林抚育示范单位;邹平、五莲、环翠、莱州、临朐、滕州、高密、淄川、嘉祥、宁阳等县(市、区)分别被确定为林业农户中幼林抚育示范单位;泰安林科院试验林场、郯城清泉寺林场、沂南鼻子山林场分别被确定为珍稀树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已经下达(鲁林计字[2009]255号文)。为加强项目管理,搞好组织实施,提高建设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项目建设地点。为积极配合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有关市的林业农户安排了一定比例的建设任务,请将建设任务抓紧分解落实到农户。中幼林抚育项目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持续经营、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将施工地点优先安排在生态区位重要、中幼林抚育任务重、交通便利、人为活动频繁的区域,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珍稀树种建设示范项目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尽量集中连片。
  二、认真搞好项目作业设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编制的《重点公益林中幼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规定》和《珍稀树种基地建设作业设计规定》(见附件),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由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对于安排给农户的中幼林抚育任务均由林业局统一组织编制《作业设计》。
  三、按时报送《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务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省局造林绿化处(文本一式三份光盘两套),由省局统一组织审定、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531—88562501
  联 系 人:靳 萍
 
 
附件:
重点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doc
珍稀树种培育规定.doc
信息来源: 省局造林绿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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